您的位置: 首页 >信息公开>单位简介

单位简介

【字体:

津市市总工会主要职责任务

    1.根据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,遵照全总、省总和常德市总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,围绕大局,结合我市实际,领导全市工会工作。

2.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,依照法律和章程,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等社会职能,开展工会各项工作。

3.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、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、措施和制度的制定;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参与职工重大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
4.依照法律和章程,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,监督检查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贯彻执行,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;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、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。

5.加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建设,制订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,配合上级工会做好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。

6.受市政府委托,承担全国劳模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奖状获得者、省劳模、常德市劳模的推荐、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职工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民主、法制、纪律教育以及科学、文化、技术教育,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,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,培养和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
8.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、审查、审计工作;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;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。

9.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分享到: